一、維護臨時工作或間斷臨時工作的電動機時熱繼電器的選用:
①根據電動機的啟動時間,選取6倍額定電流下具有相應可返回時間的
熱繼電器。一般取可返回時間為0.5至0.7繼電器動作時間。
②一般情況下,按電動機的額定電流選取,使
熱繼電器的整定值為電動機額定工作電流的0.95至1.05倍,或選取整定電流范圍的中間值為電動機的額定工作電流。使用時,熱繼電器的旋鈕即應調到該額定值,否則將不能起到維護作用。
③用熱繼電器作斷相保護時的選用,對于星形接法電動機,一相斷線后,流過熱繼電器的電流與流過電動機未斷相繞組的電流增加比例是一致的選用正確、調整合理的情況下,使用一般不帶斷相保護的兩相或三相熱繼電器也能反應一相斷線后的過載,對斷相運行起保護作用。
④一般故障情況下,兩相熱繼電器與三相熱繼電器具有相同的維護效果,但制造兩相的節省資料和工時,調試也較簡單,所以應盡量選用兩相熱繼電器。
二、維護反復短時工作制的電動機時熱繼電器的選用:
熱繼電器用于反復短時工作電動機時僅有一定范圍的適應性,當電動機啟動電流倍數為6倍的額定工作電流,啟動時間小于5s電動機滿載工作、通電繼續率為60%時,每小時允許操作次數最高不超過40次。要求更高的操作頻率時,可選用特殊類型的熱繼電器。